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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吉林省第十三届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1180号建议的回复函

      

    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第十三届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1180号建议《关于吉林省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有关意见提供如下:

      一、任务和目标

      “吉林大米”核心品牌价值明显提升,中高端大米产销量保持20亿斤以上。通过吉林大米品牌引领,扩大优良品种水稻种植面积,调优水稻种植结构,带动农民通过高于国家最低价格销售水稻、提高优质水稻种植比例、流转土地以及土地流转后外出务工等途径获得增收。

      二、工作措施

      突出吉林大米产业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三大体系”建设,以战略引领为核心、品质取胜为关键、标准约束为根本、科技创新为支撑、资本驱动为保障、文化挖掘为内涵,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全面推进吉林大米品牌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电商化、品牌化、资本化发展。

      (一)加强吉林大米产业体系建设,加快规模化发展。发挥品牌影响力和凝聚力作用,吸引更多的省内大米企业加入吉林大米品牌建设行列,壮大行业规模,扩大品牌影响;集中现有的相关政策向吉林大米产业联盟核心企业倾斜,打造吉林大米核心品牌以及旗下区域品牌领军企业,依托龙头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构建专业联盟、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企业不断扩大水稻基地面积,力争全年增加5%,达到315万亩以上;开发建设吉林大米大数据云平台,加强行业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动吉林大米西部运营中心试点工作,为搭建吉林大米全域运营联合体积累经验。

      (二)完善吉林大米质量体系,加快标准化进程。委托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最新制订的大米质量标准,重新修订吉林大米地方标准和吉林圆粒香、吉林长粒香、吉林稻花香、吉林小町四大品种团体标准,并加强新标准的宣贯;进一步完善吉林大米质量追溯体系,全年新增溯源企业20家,总数达到170家;组织开展吉林大米收储5T管理规范标准试点工作,并委托有关单位抓紧制订吉林大米加工、销售等流通环节规范标准,强化吉林大米全产业链质量监管。

      (三)创新吉林大米营销模式,加快电商化布局。瞄准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主销区,结合当地消费市场实际及资源优势,引入“互联网+吉林大米”营销理念,开辟线上线下销售渠道。2020年,重点做好吉林大米浙江、上海、福建、北京“云推介”活动,开展吉林大米“云展览”、“云集市”、“云课堂”活动;推动吉林大米浙江运营中心、北京运营中心试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上海东方网、浙江绿城、福建粮洽会平台深度对接,做深做透主销区市场。

      (四)加大吉林大米宣传力度,加快品牌化建设。完成下一个五年吉林大米品牌建设顶层设计,构建吉林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全新品牌价值体系、符号体系、产品体系、传播体系和管理体系,创新吉林大米品牌宣传模式,通过在央视、央广高端媒体热点栏目发声、举办大型主题论坛会议、在主销区开展系列推介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吉林大米品牌影响力,提升吉林大米品牌价值。

      (五)探索吉林大米产业链融合,加快资本化推进。探索吉林大米品牌与金融资本融合新途径,加强与众农联等国内大型农产品物联网供应链的交流与合作,借助社会资本推动吉林大米销售。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5月14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0日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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