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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粮米〔2016〕64号                    签发人:韩福春

    付秀杰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吉林省大米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提高对推进大米品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加强对大米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对吉林大米品牌建设高度重视。2013年以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吉林省大米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3〕14号)和《关于加快实施“健康米”工程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14〕45号),标志着我省大米品牌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在大米品牌建设推进过程中,我省水稻主产区大部分市县政府、粮食部门和企业都能认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性较高,工作力度较大,投入较多。但仍有部分政府部门对品牌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投入不足甚至没有投入。面对这种情况,省粮食局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多方参与大米品牌建设的积极性,一是大力营造大米品牌建设氛围,加强典型宣传引导,扶优扶强,逐步凝聚和扩充大米品牌建设的力量。二是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各水稻主产区市县政府沟通协调,通过品牌建设每一次活动、每一个项目,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行动。三是建议省政府将吉林大米品牌建设工作作为各级政府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关于“统筹规划水稻产业发展战略”

      省粮食局将根据你的建议,积极配合省农委等部门规划和统筹吉林省水稻产业发展区域,统筹使用全省农业项目资金,培育高标准水田和水稻示范基地。

      三、关于“全力推进大米品牌建设工作”

      (一)关于“加强规划指导”。为全面推进吉林大米品牌建设,今年4月份,我们组织国内著名品牌策划公司和有关专家制定了《“吉林大米”品牌建设规划(2016-2020年)》,并报省政府获得批准,即将印发。《规划》明确了我省大米品牌建设的目标、原则、实施步骤、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大米品牌建设的工作指南,对于推动我省稻米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吉林大米品质和价值,增强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具有重大意义。各水稻主产区的县市粮食部门将根据《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大米品牌建设规划,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关于“推广优良品种”。经过长期的培育和选择,目前比较适合我省种植的水稻品种有250个左右,使用较多的有40个左右。其中吉粳88(超级稻)的种植面积最大,占全省60%以上。根据调研,目前市场比较认可的中高端吉林大米(市场售价5元/斤以上)的品种主要有稻花香系列、秋田小町系列和圆粒香系列等。下一步,随着吉林大米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县市集中推广种植1-2个优良品种,加强水稻新品种的选育、推广和种植技术的指导。同时,省粮食局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度挖掘新品种的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吉林大米的品牌形象。

      (三)关于“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2014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健康米”工程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提出了发展标准化种植,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多元投入,支持大米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水稻种植大户开展水稻标准化生产和建设水稻标准化示范基地,引导分散、小规模的水稻种植向标准化、规模化种植转变,促进产业升级。省粮食局将根据你的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组织各县(市、区)根据水稻生产实际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水稻种植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四)关于“提高加工水平”。大米加工水平是品牌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大米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改进工艺设备,搞好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工效益。针对我省大米加工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十二五”期间,我们重点推进了吉林、白城等产业园区建设,加速推进企业整合和重组,但效果都不够理想。在大米品牌建设推进过程中,我们提出了品牌整合的思路,用大品牌整合小品牌,实施“吉林大米+”战略。通过集中打造“吉林大米”一个品牌,开发“西部弱碱、中部有机黑土、东部火山岩”三大系列产品,优选松粮集团、吉林东福、松江佰顺、梅河大米公司等7户企业构建了吉林大米产业联盟。依托联盟企业整合周边大米资源,组建若干区域联盟,统一使用“吉林大米”标识,资源共享,抱团出击,合力打造“吉林大米”品牌,目前看效果比较明显。

      (五)关于“发展产业化经营”。产业化经营是品牌建设的必由之路,大米品牌战略的最终目标也是带动全省大米全产业链的发展和提升。近年来,省粮食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大米加工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水稻基地和订单,实行统一品种、统一耕种、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和统一监管的“六统一”模式,实施“种植、收储、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经营。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基地和订单,但受企业的资金实力限制,近年来全省大米加工企业的基地和订单规模发展较慢,拥有基地和订单的企业数量不到200户,规模21.35万公顷(基地5.25万公顷,订单16.10万公顷),不到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四分之一。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支持,加大对大米品牌核心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企业的水稻基地和订单农业,扩大产业化经营规模,为大米品牌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关于“开展地理标志论证工作”。目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省的姜家店大米、辉南大米、西江贡米、延边大米、公主岭大米、梅河大米、万昌大米7个大米品牌获得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梅河口大米、柳河大米、集安大米、珲春大米、舒兰大米、万昌大米、九台饮马河大米、榆树大米、前郭尔罗斯大米9个大米品牌获得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5年,省粮食局启动了“吉林大米”品牌地理证明商标申报程序,目前注册工作已进入审查程序,预计今年6月份将完成商标注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制定“吉林大米”品牌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办法,并加大品牌培育塑造的力度。

      (七)关于“加强品牌宣传和市场开拓”。近年来,省粮食局紧紧围绕大米品牌建设的“五个一工程”,即培育一个“吉林大米”核心品牌、构建一个吉林大米产业联盟、搭建一个“吉林大米网”电商平台、制定一个吉林大米系列品种质量标准体系和拓宽一个吉林大米直营销售网络,组织力量全力推进,吉林大米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从2014年至今,省政府共投入4000余万元,全省各县市政府和企业也投入了3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吉林大米品牌建设。省粮食局围绕吉林大米“好吃、营养、更安全”这一主题,组织省内大米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南昌、厦门等重点城市举办了多场大米品牌推介(展销)会;在北京首都机场以及部分城市高速公路、商业区设立广告30多块;在中央电视台、吉林卫视等高端电视媒体投放了吉林大米电视广告;在中央电视台、吉林日报、粮油市场报、中国之声等媒体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在淘宝、新浪、京东等网站开展了多次促销活动,使吉林大米的知名度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八)关于“做好品牌大米质量监管”。成功培育塑造一个品牌,首先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正如你在建议中提到的,我们在吉林大米品牌建设中,也同样明确了在宣传推广吉林大米品牌的同时,必须加强吉林大米质量监管的工作思路。目前,我们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编制吉林大米地方质量标准。省粮食局已于2015年委托省粮油监测站着手《吉林大米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在省质监局立项,并完成了前期抽样检测工作,正全面进入标准的编写阶段,预计今年9月全部完成论证、审核工作。二是会同省食药监局共同在吉林大米联盟企业中全面实施大米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吉林大米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已经启动,省食药监局已搭建了相应的网络平台,我们共同开发了软件,组织了两期企业培训,21户企业已安装了设备终端,正处于调试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扩大企业范围,尽早开通第一批安装设备企业的质量追溯系统,力争3年内,在全省大米品牌重点企业中全面建立“来源可查明、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体系。同时,加大监管检查的力度,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吉林大米“好吃、营养、更安全”的整体形象。

      省粮食局

      2016年5月11日

      (联系人:姜乃辉;电话:13756930178)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1日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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