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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吉粮办〔2016〕7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省粮食局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工作措施。各承办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层层落实任务和责任。要按月按季制定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阶段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要加强沟通协调。对任务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系,搞好日常调度,参与部门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要定期报告进度。2016年29项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的事项,实行月报告制度,牵头或承办部门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整理,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办公室;取得阶段性成果及有亮点的重点工作,随时报送情况。
联 系 人:王伯睿
联系电话:88549724
传 真:88589822
附件:吉林省粮食局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吉林省粮食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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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01日 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