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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粮执法规〔202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16日国家局第8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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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6日 10: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