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分地区出台早稻收购价格政策
江山市:
根据省确定的早稻收购信息指导价,结合市实际,2011年早稻收购价格为:凡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的圆粒型早稻谷每50公斤112元,少数长粒型早稻谷每50公斤111元,比去年增加12%。订单早稻奖励标准为:凡签订早稻订单用于储备粮轮换的早稻谷,给予大户及粮食合作社社员每50公斤25元的政府奖励,按实种早稻面积最高每亩奖励不超过175元;一般农户每50公斤15元的政府奖励,按实种早稻面积最高每亩奖励不超过105元。奖励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各农户。订单早稻谷收购用于各级储备粮轮换,必须是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的当年本地产新粮。本市农民订单外的余粮,按收购价格敞开收购,但不享受订单奖励政策。按省储备粮公司要求,订单早 金华市:
近日,金华市粮食局召开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今年市区订单早籼谷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12元。
在确定今年市区订单早籼谷收购价格以前,市粮食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研,考虑到市区今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加,早稻播种面积估计比去年略有减少,但今年气候较好,早稻亩产比去年有所增加等因素,根据省粮食行业协会、省价格协会7月22日联合发布的浙江省今年早籼谷收购信息指导价112元/百斤的标准,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农发行研究确定,经报市政府同意,市区的早籼谷收购价格与省指导价保持一致,并要求在全市实行统一执行。
在确定收购价的基础上,市区还制定了价外奖励政策、收购粮食的质量标准、订单外粮食收购政策等。规定凡与粮食部门签订订单早稻收购合同的,早稻种植5亩及以上并投售订单早籼谷1500公斤及以上的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照每百斤25元给予奖励,最高每亩不超过175元;一般农户每交售50公斤给予奖励15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05元。收购的粮食质量必须达到国标中等以上。对农民“订单”外的粮食,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各代理收购企业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02元的标准,敞开收购。
今年的收购价格考虑到农民种粮成本上升因素,在去年每50公斤100元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奖励政策也随之每百斤提高5元,这是为了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种粮收益。此外,今年粮食收购在市区试行非现金结算,主要通过金华成泰合作银行和邮政银行“一卡通”将粮食收购和奖励款兑现到售粮大户和农户,一般情况下,农户在售粮后第三天可到当地成泰合作银行或分理处领取售粮款。
天台县:
为鼓励农民种植早稻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省里确定的早稻收购指导价,并结合早稻主产区收购价格,以及今年早稻生产、需求、成本等因素,确定今年天台早稻收购价格为每百斤114元(中等以上质量标准)。
今年,天台县加大对订单早稻的奖励力度,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每交售百斤订单早稻谷奖励25元;一般农户每交售百斤订单早稻谷奖励15元。这样,支付给农户的结算价分别为每百斤139元和129元,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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