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吉粮检函〔2014〕55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
为严厉查处各种在粮食政策执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遏制“转圈粮”问题,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粮检〔2014〕80号),根据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省局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转圈粮”是指企业在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储备粮轮换过程中,通过虚购虚销、买陈抵新、低收高转、未轮报轮等手段,采取库存不动,账面转圈或库存与账面同时转圈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和查处难度大的特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对象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从事最低收购价粮、临时收储粮等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安排和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6月初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重点整治2013年以来中央、地方储备粮油轮换和政策性粮油收储业务中是否存在“转圈粮”问题。
在政策性粮食收储方面,要加强对收储企业收购进度、入库验收等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就地收购价低的陈粮转充为新粮入库的行为;是否存在从批发市场买陈抵新的行为;是否存在低收高转套取差价的行为等。
在储备粮轮换方面,要结合全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类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存在粮食实物不动,账面轮换的虚假轮换行为;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充当新粮轮入的行为;是否存在未轮报轮的行为;是否存在由不法经营者通过内外勾结,购买轮出的储备粮转卖给其他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以陈充新、套取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轮换粮既作商品粮统计又作储备粮统计的行为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调,认真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整治“转圈粮”问题作为全年粮食库存监管的重要任务,建立相关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及处理情况等。
(二)围绕有关问题细致检查和整改。各地要在“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追踪“转圈粮”问题线索。一是是否落实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空仓验收和库存陈粮登记等制度。二是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程序是否规范,凭证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虚假或二次填写收购凭证等问题。三是储备粮轮换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轮换文件要求,轮换企业是否有从粮食批发市场竞买不符年限要求陈粮的情况。四是政策性收购贷款与粮食收储业务是否对应。五是购销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购虚销,进行实物对冲等手法搞“转圈粮”的问题。六是在同一地区内既有储备粮轮出,又有其他政策性粮收购时,轮出粮食是否回流“转圈”。各地要通过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升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同时要密切跟踪拍卖出库陈粮的流向,防止陈粮“转圈”进入政策性粮食库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调动财会、质检、仓储管理业务骨干,加大检查工作力度,采取专项检查、临储粮监管、随机抽查、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治理,防止检查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严肃处理,以陈抵新形成的库存要坚决退出,违规获得的不当收益及非法套取的补贴,按有关规定收回。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四)建立防控机制。要建立健全库存检查巡查机制,落实驻库监管制度。指导有条件的承储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视频监控、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进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相关工作,实行业务环节留痕化管理,逐步建立粮食库存可追溯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对“转圈粮”的监控力度。
(五)强化层级监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落实到人。市(州)粮食局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粮食局“转圈粮”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巡查;省局将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和抽查。各地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要及时报省局监督检查处。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上报“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信息,可网络直报省局监督检查处;要认真填写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1)和 “转圈粮”专项整治案例登记表(附件2),县(市、区)粮食局于10月底前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州)粮食局,市(州)粮食局汇总整理后并总结全区专项整治情况,于11月10日报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联系人:刘十生
电 话:0431-88527644
邮 箱:jlsjiandu@163.com
附件:1.2014年“转圈粮”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2014年“转圈粮”专项整治案例登记表
省粮食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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