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的通知》(吉粮仓联函〔2025〕33号),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市县审核、省局组织专家复核,双阳区海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补贴范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至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联系人:侯婧;电话:0431-85343383;邮箱:3635525268@qq.com
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拟补贴主体名单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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