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企业信用承诺书
(示范文本)
为促进盐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如下信用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盐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二、本企业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审批材料真实、准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四、本企业未被列入食盐生产经营者“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未因有严重失信行为而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
五、本企业对上述承诺负责,并向企业员工做宣传教育,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诺,自愿按失信企业接受信用约束和惩戒。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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