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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表格下载
发布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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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吉粮仓联函〔2022〕40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吉粮仓联〔2022〕44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8日

  

吉林省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吉粮仓联〔2022〕4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坚持承上启下、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的原则,结合粮食产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充分承接和用好首轮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成果,突出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注重实际效果,通过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供给,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二、建设内容

  指导申报主体结合实际,围绕绿色仓储能力、品种品质品牌、应急保障能力、粮食机械装备提升方面进行申报。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融合项目建设,放大实施成效。

  (一)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支持地方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对现有仓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填报具体升级改造的内容、规模、技术工艺及主要参数等,

  包括:仓房(含成品粮仓)的仓顶、墙体、门窗、地面、孔洞及接缝部位等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改造,配备低温内环流、生物防治、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等设备。通过升级改造,逐步实现政府储备粮油、应急保障粮油、品牌粮油的储藏保质保鲜、药剂使用减量、仓储作业环境友好的目标。

  (二)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结合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提质增效。填报具体项目的内容、规模、技术工艺及主要参数等,包括:优选优质品种,建设优质粮源基地,应用绿色生产技术,实行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修订粮油标准,提升质检水平,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研发粮油新产品投入,打造品牌,宣传推介优质粮油产品,完善优质粮食线上线下销售网络等。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粮油品质提升,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填报具体项目的内容、规模、技术工艺及主要参数等,包括:对成品粮油仓储设施进行保温、隔热、防潮等改造,配置满足成品粮油储存、配送、供应、加工等功能的设施设备,提升小包装粮油产品应急加工产能,配备成品粮装卸和运输设施设备。建成后的项目需达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93号)规定的相应级别(省市县三级)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通过升级改造,逐步提升全省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满足区域内粮食应急供应需要。

  (四)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结合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填报具体项目的内容、规模、技术工艺及主要参数等,包括:粮食收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型装备功能提升,满足粮食除尘清杂、提高作业效率和环保作业的需求;粮食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购置和技术改造升级,推动适度加工,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副产物利用率。通过技术改造,推动企业粮机设施设备转型升级。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在吉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经营状况良好的粮食企业(含驻吉中央企业)。

  2.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企业信息已纳入国家粮油信息统计系统(鲜食玉米企业已纳入省局统计)。加工企业2021年度粮油加工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4.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切实可行,项目年度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

  5.两年内无重大安全储粮事故、致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粮油加工企业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确保在计划下达之日起12月内全部完工。

  7.在建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截至申报日的完工率在70%以下。

  8.在同等条件下,对市县给予资金政策支持的项目、首轮优质粮食工程中项目完成较好的企业和市县给予适当倾斜。

  四、补助方式

  项目建设以企业投资为主,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每个企业申报项目年度补助上限不超过800万元。在此基础上,市县可综合考虑本地财力情况,合理确定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比例。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根据项目进度、企业自筹资金支付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对新建仓储设施项目、同一项目同一建设内容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安排。

  五、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要求的粮食企业(含驻吉中央企业)自愿向属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编写项目申报书。

  2.市县初审。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项核查企业资格、建设条件和资金筹措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经审查和筛选后确定推荐企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会同本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拟支持企业。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脱离地方实际、建设条件及资金不落实、无法按时开工、无法如期完工的项目,不得向省里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市县推荐材料:包括: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推荐函(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

  2.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3)、信息表(附件4)、明细表(附件5)、承诺书(附件6)。

  (三)报送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封面统一为“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书”,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扫描成PDF。

  2.项目申报书必须建设内容明确、论证科学、测算精确、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申报市县务必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并扫描成PDF),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仓储管理处(长春市西民主大街725号)。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六、省级评审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规定的申报要求等,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2“吉林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核定年度项目建设规模,商省财政厅后下达建设计划。

  七、做好服务指导

  各地要结合粮食产业发展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发力、严格考核、逐年推进的原则,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统筹安排年度建设内容,并做好年度间建设内容的衔接,推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实施。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了项目技术指导组,协调和帮助解决各地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局仓储管理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协调推进,负责粮食绿色仓储、机械装备提升内容的申报指导;产业发展处负责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内容的申报指导,配合仓储管理处指导加工企业机械装备提升行动;粮食储备处负责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内容的申报指导。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

  侯  婧(仓储管理处)0431-85343383

  马晓会(产业发展处)0431-85343419

  崔霁文(粮食储备处)0431-85343390

  附件:1.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函

  2.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汇总表

  3.2022年度XXX(建设主体名称)优质粮食工程建

  设项目申报书

  4.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企业信息表

  5.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明细表

  6.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

  

  

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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