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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文件及讲话
  •   韩福春局长在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2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刚才,驻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冯春梅同志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张宏明副局长宣读了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坚持抓教育,建制度,强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教育筑防线。一方面,坚持理论学习。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开展廉政教育。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法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向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 

      二是抓责任促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制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自上而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抓作风树正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和省局党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彻底整改,不断巩固扩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教育实践活动至今,省局共修改完善2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2014年,省局下发文件同比减少16.5%,差旅费同比减少7.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22.17%,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7.18%,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减少13.28%。严格落实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去年提拔副处级以上干部23人,交流干部29人,驻局纪检组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2名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局直属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委派会计11名。同时,抓好关键节点监督检查。通过抓作风建设,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四是抓机制强监督。严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粮食竞价交易、粮食收购、物资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权利的制约和监督。按照《省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纪检组长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的要求,驻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冯春梅同志不再分管业务工作,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五是抓查处强问责。驻局纪检组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和来信来访的受理,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依据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约谈、函询、个人书面说明等形式向干部本人和组织核实。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做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2014年,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初核3件,转办6件,提出监察建议7条,提醒谈话2人次。对任用、交流的52名处级干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严格履行程序,对其中1名公示期间有举报信件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去年,接到省纪委在纠正“四风”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张2013年9月份我局直属企业在长白山蓝景酒店消费的住宿发票的情况反馈。驻局纪检组立即调查核实,责成对超标准接待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领导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超标准住宿费用,全局通报批评的处理,把“一案双查”的要求落到实处。    

      过去的一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单位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不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内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不好,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倾向性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党的意识淡漠,组织意识不强,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等等。对此,大家要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 

      二、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抓真管,只要违纪违法,不管职务高低都严惩不贷,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被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从公开披露的名单看,2014年共立案查处省军级以上干部50多人,是2013年的3倍,其中包括4名党和国家领导人。最近,中纪委召开了十八届五次全会,习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八项规定后,省委出台了32条具体规定,狠刹公款吃喝、收送节礼、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加大了查办案件力度。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76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14件、县处级干部162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问题790起,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6起114人;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6件,涉及地厅级干部37人、立案查处6人。同时,加大落实主体责任追究问责力度,处理27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3人。全省查办腐败案件的立案总数、地厅级和县处级干部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11.4%、100%、58.8%。巴音朝鲁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指出,党中央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头,率先垂范,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心存敬畏、令行禁止,做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的表率。 

      二是各种监督无处不在。首先是党内监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最核心的是要强化党内监督,通过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河南中储粮系统、黑龙江农垦系统的案件,就是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发现了问题线索,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拔出萝卜带出泥,形成了窝案、塌方式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党内监督十分必要。其次是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拓宽了监督的渠道,让违规之事、违规之人无处藏身。在哈尔滨一仓库发生火灾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石嘉兴身穿奢侈品牌羽绒服指挥救援,引发网友热议;“表哥”杨达才、抽天价烟的周久耕落马,都是被老百姓揪出来的。群众是地方反腐的最有利武器。再次是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越来越敏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8小时之内做什么,8小时之外做什么都应该清清楚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都应该明明白白。如果违反八项规定,做了不该做的事被拍下发到网上,就会追悔莫及。 

      三是依法行政成为工作新常态。今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公务员的职业操守都将规范。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局以制度建设为主线,针对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四风一顽症”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要看到,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都有腐败滋生的土壤。比如,在粮食收购中,虽然明确中储粮是收购主体,但是我们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共同研究、共同布点、共同验收、共同监管、共同出库,依然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我们有的干部愿意给人家说情打招呼、愿意摆事儿。在粮库布点、生霉粒超标、竞价交易退保障金等问题上,本来自己说了不算,还找人家摆局子,吃吃喝喝,充当“掮客”。这些例子举不胜举。任凭出事儿不就是因为找中储粮给个体户要收储指标吗。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另外,在粮食储存销售、项目招投标、资财采购、打造大米品牌和粮安工程建设等方面都涉及到钱和物,千万要注意,不能出错。局机关、直属单位有的也出过问题,大到贪污受贿、小到吃拿卡要报。比如:老干部活动室虽然单位不大,是服务型单位,没啥行政权力,但管理不好也是出了问题。原出纳员苗洋挪用公款被判刑,不就是单位管理不严、警示教育不够造成的吗。教训深刻,值得我们反思。这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时,提出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有的单位一把手仍然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资金监管使用存在很大隐患。还有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够严格,有的超标准接待、有的利用红白喜事收取钱物、有的公车私用多年、有的单位滥发奖金补贴等等。这些问题各单位要对号入座,抓紧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总之,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央、省委反腐的决心和力度越来越大,各项要求越来越细,也越来越严,全局所有党员干部必须认清形势,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三、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追究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把握责任定位,落实“两个责任”。一方面,抓好主体责任。局直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要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明确各级责任;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各处室、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另一方面,履行好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组按职责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三公经费”支出和“三重一大”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五个不直接分管”、廉洁从政公开承诺等制度。各处室、各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三重一大”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审计等情况要及时向驻局纪检组汇报,自觉接受监督。要抓好省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问责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在评优选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局直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继续开展好经常性的廉政法规、正反典型和廉政提醒谈话教育,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要针对粮食行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群体、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定期举办专题教育培训,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中心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参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要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狠刹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奢侈浪费之风,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曝光,进行组织处理。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监管职责,以直属单位、基层企业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组织集中整治,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在这里我强调一下,驻局纪检组是省纪委派驻机构,对省局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要是监督领导班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纪检组也要立案调查。省局内设各级纪检组织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省局有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负有监督的职责。设党委的直属单位按要求也都成立了纪委,设总支、支部的直属单位都有纪检委员。局直各级纪委和纪检委员每年年底要向局机关纪委报告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发现违纪苗头及本单位纪检部门自行查办的违纪案件要及时向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报告。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要围绕构建粮食收储保障体系、粮食银行试点、粮安工程、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和健康米工程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补贴收购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好对各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报告要及时报局党组。按照省纪委“五权”要求,局项目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和监管的具体实施办法,定期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汇报各类涉粮项目计划审批和进展情况。驻局纪检组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结合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我讲三点要求: 

      第一,要守纪律讲规矩。这里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党的规矩。习总书记在这次中纪委全会上,第一次对什么是党的规矩作了深刻阐释。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这个总规矩,也包括党规党纪、国家法律这些刚性约束,还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不仅要有明令禁止的刚性约束,也要有约定俗成的自我约束。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而规矩则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因此,大家必须遵守各项纪律,懂得党的规矩。懂规矩就要知道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得按纪律要求、按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明知故犯。 

      李克强总理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对庸政懒政怠政等要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目前,我局的作风建设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讲规矩、为官不为的问题。比如:有的干部对党组决定的事情,会上不发表意见,私下在不同场合提出不同意见,存在会上不说会下说,当面不说背后说的问题;个别干部存在对下封官许愿,直接干涉下属单位内部干部提拔的问题;个别直属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没有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即使召开了,也没有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存在走形式的问题;个别直属单位班子执行局党组决策不坚决,存在推诿、拖拉问题;有的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够重视,该报告的漏报或者报的不准;有的干部工作不作为,让干啥不干啥,上班时间干私活儿,就打自己的小算盘;有的干部工作没有超前意识,缺乏雷厉风行的作风;有的干部工作不认真,拖沓懈怠,庸懒散,没有做到当日事当日毕,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比如:报给领导的材料,还经常出现病句、错别字、页面设计不标准等低级错误。粮食以亿斤为单位,有的材料就变成斤了。蒋超良省长的蒋变成了将军的将等等。这里有科员工作不细的责任,也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不严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主动作为放到首要位置,贯穿履职尽责、推进工作、做人做事的全过程。要充分认识到对工作认真负责是一个机关干部最基本的素质,每一名干部都要从基础做起,养成严谨规范细致的工作作风。 

      第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在前面的工作安排中已经讲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问题,省委把今年确定为“责任追究年”,落实好各自的责任尤为重要。 

      一要明确责任。局党组将按照省委的要求,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作为党组书记,我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带好班子和队伍、管好自己和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局领导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各自分管部门的直接领导责任,不能只抓业务工作,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深入研究。局党组与局领导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年底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局领导每年要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情况。各处室、各单位要参照局党组的做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委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要强化问责。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王岐山同志也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开始,中央将重点突出问责,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省委近期出台的《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问责暂行规定》,是省委强化责任追究的重要抓手。省局已经把文件转发下去,各处室、各单位要专门组织学习,逐条研究问责事项,全力推动责任落实。这次省委巡视组来巡视,有的干部反映纪检组查办案件不到位,没有进行责任追究。这里我说明一下,有的案件正在查办,还没有结案,所以不能提出处理意见。比如,涉及粮科院的问题。对已经结案的,局党组将严格执行问责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盐业集团和储备粮收储公司要认真汲取农安盐业公司挪用公款和平良储备库亏库的教训,拿出对直属企业的管理办法,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压力传导,管住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第三,要懂得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但党纪严于国法。党纪为什么严于国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一般走程序有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司法程序。有的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有的只是受到开除党籍、降职的党内处分,原因就是他们还未达到违法的标准,但已经是违纪,所以他们受到的是党纪处分,而不被国法处理。这说明,公职人员违法一定是违纪,但违纪不一定违法。所以,违纪约束的范围更广,要求的更细。 

      我们知道,国家法律规定了一些可以由公民自由选择的行为,在党的纪律中却是被明令禁止的。比如,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各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种案例,很多是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的、乔迁履新的、聚餐饮酒的。从法律角度来说,自由消费是公民的权利。但对党员来说,这项权利就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八项规定绝不是一阵风,大家要有这个政治敏感性,任何时候都要从严要求自己。中央提出从严治党就是要从严格党纪抓起,要求越严格,党员的行为就越受限制,行为得到限制,作风建设才能收到实效。春节将至,这个时候谁都不要顶风违纪。公款消费大手大脚、公车私用、吃吃喝喝、收受土特产问题等等,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在吃喝问题上要尤为注意。从最近通报的案例看,中午自费饮酒、晚间聚餐都有受到处分的。这说明,工作时间不能喝酒、业余时间有工作关系的多个同事也不能聚餐。有的下属企业单位领导因为喝酒出事了才被发现,没有被发现的是不是还有啊!大家要从根儿上解决,就是管住自己的嘴,除了正常的工作接待外,每天都要回家吃饭,否则被曝光处理真的犯不上。此外,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要网购、炒股、看期货,也不要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到其他处室聊天,等等。还有,要勤俭节约,不能铺张浪费。中午用餐时有的职工把整张饼、整个馒头,甚至整盘饭菜往外倒,粒粒皆辛苦在我们这里都没有扎根。看看午餐的垃圾桶,触目惊心,令人气愤!作为粮食部门的职工要带头节约爱惜粮食。各单位一定要加强教育,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如何把握好自己,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习总书记曾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是我们处理公与私关系必须遵循的原则。只有处理好公私关系,才能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定力,始终不为各种干扰所惑,才能确保自己不出问题。请大家切记,在党纪国法前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同志们,中央和省委对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省粮食流通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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