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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吉粮法〔2022〕46号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处(室),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协调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全面到位,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了各项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接到9件建议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2件,协办1件),省政协党派团体提案6件(主办2件,协办3件,参阅1件)。主办件是《关于提高国有粮食企业信用保证金增信贷款额度建议》、《关于加快“吉林大米”区域品牌影响的议案》、《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监管的建议》和《关于发展鲜食玉米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协办件为《关于强化数字科技应用促进我省智慧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关于吉林省高质量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的建议》等。经认真研究,局党组要求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与人大代表和党派团体、政协委员、主办单位进行沟通,全面完成答复办理工作。

      二、主办件办理情况

      我局通过采取组织调研、开展讨论等方式,加强职能部门、相关企业与委员们的沟通,并严格程序,认真办理,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达到较好的效果。

      (一)深入研究,注重实效

      1.对《关于提高国有粮食企业信用保证金增信贷款额度的建议》(第0107号代表建议),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在答复中向左安代表详细介绍了粮食信用担保基金的建立及发展过程,并解释了基金信贷额度的设定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十六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二是粮食信保基金是对粮食企业实行的一项普惠金融政策,在基金运行上尽可能地做到粮食主产区多点实施,多企联动,如果单一企业贷款额度过高,会影响政策的普惠性。三是从缓释银行金融风险角度考虑,以及受基金规模和放大倍数等因素影响,现阶段粮食信保基金贷款还不足以作为解决粮食收购资金的主渠道,只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从近几年信保基金运行实际看,每年担保贷款只使用到总额度的20%—30%,暂不具备增加基金总规模的条件。在不增加基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增加对单户企业担保最高额度不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左安代表的建议,我局正组织有关部门对《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发挥信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我省粮食有序流通。

      2.对《关于发展鲜食玉米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W72号提案),我们向刘文丰委员介绍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方面制定和完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我局大力发展鲜食玉米产业的工作情况。通过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开展了优化品种结构、提升质量标准、打造黄金名片、拓宽营销渠道、强化科技服务、建设产业集群等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全省鲜食玉米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21年,全省105户企业加工鲜食玉米16亿穗,同比增长18.2%,完成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68.4%,比2019年翻了一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鲜食玉米企业达到10户。鲜食玉米产品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6个国家和地区。四平市、公主岭市分别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命名为“中国优质玉米之都”和“中国玉米之乡”,桦甸市被中国烹饪协会命名为“中国甜糯玉米美食之乡”,“乾安黄玉米”被认证为区域地理标志产品。

      下一步,结合刘文丰委员的建议,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鲜食玉米品牌建设加快鲜食玉米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打造十大产业集群的部署,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产业扶持为撬动,以质量标准为保障,突出品种选育和产品遴选两大重点,坚持中高端定位,建设产业体系、质量体系和营销体系,实施精益化、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联动,完善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条,推动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发展,以产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二)加强措施,确保质量

      3.对《关于加快“吉林大米”区域化品牌影响的议案》,我局仔细梳理、认真研究,结合全省吉林大米品牌建设的发展实际,进行大量缜密细致的调研,围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品牌建设下步工作等内容进行答复。

      一是整合省内优质区域品牌、重点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统一“吉林大米”标识,形成区域、企业、产品三位一体的品牌矩阵,整体推进。围绕吉林大米稻作文化,出版《贡米》《解码吉林大米》《米说吉林》等书籍,大型纪录片《稻米的故事》登陆央视频道,特别是疫情期间,创新开展吉林大米“云推介”,通过“云集市”、“云课堂”、“云展馆”等方式,持续扩大吉林大米品牌影响。依托省内龙头企业,组建吉林大米产业联盟,统一使用“吉林大米”LOGO。目前,产业联盟企业已发展到69家,成为吉林大米平台搭建、品牌宣传、产品销售、产业联动的核心骨干,在水稻基地建设、优良品种推广、优质产品开发、优质品率提升、营销模式创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吉林大米产购储加销制定了全产业链各环节操作规范,并针对水稻熟收、田场、干燥、收仓以及仓储重要环节推出《吉林大米收储5T标准》,确保品质稳定。依托联盟核心企业建设中国北方粳稻种子繁育基地,试种180多个国内外优良品种,全面推广市场反响较好的水稻品种。按照质量溯源要求,开发吉林大米大数据平台,组织全省167家大米加工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通过信息化数据溯源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通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边界,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

      二是公用品牌建设取得的成效。全省水稻种植面积增加100万亩,优良品种覆盖率超过80%,企业自有水稻基地面积从130万亩增加到330万亩,中高端大米年产量由11亿斤增长到20亿斤。最近6年,我省水稻市场平均收购价始终高出国家最低保护价0.10元/斤左右。吉林大米成功入选杭州G20峰会、北京“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和里约奥运会中国女排指定用米。王毅外长在外交部“吉林全球推介日”活动中盛赞吉林大米“比日本的大米还好”。2019年以来,吉林大米品牌连续三年荣登“中国粮油影响力公共品牌”第一名。2020年,吉林大米品牌入选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舒兰市被授予“中国生态稻米之乡”美誉,2021年舒兰大米登上“雪龙号”,成为南极科考队三餐主食。梅河口市被授予“中国皇粮御米之乡”美誉,2021年梅河口市创建了吉林省唯一的大米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国家级示范区。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梅河大米、榆树大米被中国农交会授予“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舒兰大米、九台贡米、榆树大米等11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全国300个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名录。

      三是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下步工作。我们将借助“吉林大米”在行业内取得的品牌影响和平台优势,结合省内17个市县已取得的大米地理标志品牌和地理证明商标,7个市县荣获的水稻“特色之乡”称号,着力提升各具优势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创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产业格局,形成省域内水稻产业的璀璨“明珠”。并在此基础上,以“吉林大米”为主线,将各地“明珠”品牌串起来,形成一条完整的项链。

      4.对《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监管的建议》,我局向民革省委会介绍了粮食执法监督的基本情况以及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突出政策性粮食购储销环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每年粮食收购形势,制定粮食收购监管政策措施,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粮食收购采取分类监管。2021/2022年度,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收购检查1765次,出动检查人员5529人次,纠正和查处各类问题305个;出台《关于建立政策性粮食出库协调机制认真解决“出库难”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保证政策性粮食出库顺畅。二是严格执法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按照《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我省制定印发《全省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地执法检查1920次,检查企业5717个次,出动12653检查人次,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案件12件。其中,警告11起,警告并罚款1起,金额10万元。

      此外,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年度秋粮收购,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平台,对省储备粮所属企业连续开展随机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2021年下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开展粮食专项检查,对1066家粮食企业、粮库进行检查,共立案处理7户企业;2022年5月,我局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三项制度的通知》(吉市监联字〔2022〕8号),建立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工作会商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三、协办件办理情况

      《关于强化数字科技应用促进我省智慧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关于吉林省高质量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的建议》等5个协办建议和提案,我局充分做好配合工作,针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积极研究,与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主办单位反复沟通,及时提供答复意见,做好了协办工作。

      四、办理反馈情况

      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切实加强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反馈意见,向他们发送了征询意见表。具体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各个环节,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对收集的好意见、建议,我们认真听取、吸纳,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办理工作之中。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必须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代表、委员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理后,如实向他们汇报办理结果,发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听候回音和意见。

      通过反复沟通,全面征求意见,坚持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我局主办和协办的建议、提案均已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答复。同时,我们已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全部完成办结工作。

      虽然我局已经顺利地全面完成今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党派团体提案的办理工作,但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研究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推进全省粮食经济工作。

      特此报告。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8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9日 1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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