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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吉粮〔2024〕3号

      

      2023年我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工作实际,以推进地方粮食立法、加强普法宣传、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等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服务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打好法治基础。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加强法制学习。为加快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持续把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为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对《宪法》、《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多项党内法规条例进行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特别强调“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决定作用,严格按照《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学习民法典等八个方面对普法内容进行了明确,力争到2025 年,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增强, 法治素养显著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宣传教育。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为契机,切实开展了对《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共印制了13000多份普法宣传品,发送给各市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开展粮食普法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村屯活动,加大现场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推进了对《条例》的宣贯工作,使广大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粮食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了《条例》在全社会的认知度。科技活动周期间,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举行了主会场活动,播放《深耕节粮减损 再造无形良田》宣教片。作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红光村分享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典型经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向全省高校发出“爱粮节粮、文明就餐”主题倡议。

      二、持续推进地方粮食立法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推进我省粮食立法工作,我局于2021年向省司法厅提出了《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送审稿)》立法申请并被列入省政府立法调研计划,2022年被省人大法工委正式列为立法调研项目。6月20日,我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司法厅报送了《条例》(送审稿)。2023年4月17日至21日,我局会同省司法厅、省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共同组成调研组,赴江苏省和浙江省专题开展了立法调研。4月26日,省司法厅召开了专题厅务议研究通过了条例送审稿。6月1日经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报送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

      三、全面做好粮食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其做为打造吉林粮食流通市场良好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制定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对局内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等内容的规章、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制定的政策措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凡是带有排除、限制竞争性质的文件一律废止。同时,要求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穿于制定政策措施的全过程,坚决杜绝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此外,我们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处室文件起草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公平竞争制度有效落实。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局按要求对2020年至2023年已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发现6件涉嫌违规文件,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对于代省政府起草或是牵头起草的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通过审查,并在合法性审查报告中予以标注,做到了公平竞争审查不留死角。

      (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严密程序,规范流程,加强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各项粮食行业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及相关收费标准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经过与省司法厅等部门沟通协商,取消了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

      (三)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研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合作机制协议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确保出台文件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符合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为强化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和监管职责及省储备粮库存检查办法,组织开展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查清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查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的实情,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切实抓好相关问题整改,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健全完善粮食库存监管长效机制。二是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督查联动响应和协调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依法互认。进一步完善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采取视频抽查、交叉互查、移库清查等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有力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穿透力,严肃查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对辖区内重大案件、涉及省储备粮的案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我局查处的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涉粮案件严查严处。三是加强对各地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聘请专家、网络授课、各地区交流、检查培训等方式,开展执法培训,提高粮食执法工作能力,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履职尽责检查,落实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涉粮案件线索核查、最低收购价水稻巡查及出库监管、粮食流通执法督查专项活动等内容开展检查,并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抓好加强粮食普法宣传、立法调研,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搞好普法宣传。抓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世界粮食日”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条例》、运用《条例》,提高依法管粮能力,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法制监督指导,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效率,提高我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抓紧出台条例。切实加大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人大立法审议进程,力争尽快出台实施。

      (四)抓好学法培训。继续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集中学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省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报告。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月10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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