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
首页行政许可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8-07-30
来源:
访问量: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的行政处罚

 

版权所有: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Copyright©2015 grain.j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营商环境投诉电话:12342

政务公开电话:

0431-88549724(昼)88549644(夜)

政策解答热线:85343309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31-8851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