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粮油质量检验员及办理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上岗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油监测站: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粮油质量检验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粮办[2010]95号)精神,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对培训粮油质量检验员及办理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和上岗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的方法,培训内容、时间安排
1、参加国家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2、参加省粮食局组织的吉林省粮油质量检验员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由吉林省粮食局印制的吉林省粮油质量检验员证书;
3、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技能鉴定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使用国家技能鉴定培训教材。
4、培训时间安排
全省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时间为:上半年安排在3月中旬,下半年安排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上岗证条件、收费标准及时间安排
1、各级粮油监测站,对辖区内已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表格见附表1、附表2),办理上岗证时需要附表1、附表2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交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三张和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
2、收取制证工本费20元/证。
3、请各级粮油监测站,于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已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人员的统计,并于7月30日前报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三、办理地点、联系人、电话
地点: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行业管理室
联系人:郭晓君、温妮娜
电话:0431—88584594—2205
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
1、吉林省粮油质量检验员信息表(必须用Microsoft Excel)
2、吉林省粮油质量检验员登记表
以上表格在吉林省粮食局网站吉粮质检主页下载
下载地址:http://grain.jl.gov.cn/jlz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