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粮法〔2024〕15号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4〕13号)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相关处(室)办理建议提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复协调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全面到位,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接到4件建议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0件,省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提案4件(主办1件,协办3件)。主办件是政协委员刘红霞提案《关于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的建议》(W234号)。协办件为民盟省委会提案《关于推动吉林省玉米产业发展的建议》、委员吕育敏提案《关于树品牌、强推广,助推吉林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委员吕爱辉提案《关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局党组决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与人大代表和党派团体、政协委员、主办单位进行沟通,具体人员承办,保质保量完成答复办理工作。
二、主办件办理情况
结合主办件《关于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的建议》内容,我局通过组织调研、开展讨论等方式,加强与职能部门、相关企业与委员的沟通,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结合督导检查,专班相关人员赴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直属企业4户,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掌握制约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一手材料;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通知》,对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掌握企业安全状况、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和强化资源共享共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地企常态化应急演练、区域应急合作、事故救援等方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行业指导。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了包括法规预案、隐患排查、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燃气住建等方面32人的专家库。这些专家经过认真筛选,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全省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为国有粮食企业提供安全专家库成员信息,企业可以通过服务类采购方式聘请省局和应急管理厅相关专家为企业开展政策法规、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强化资源共享。我局建立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微信群),将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相关处室、各直属库有限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纳入其中,及时发布重要气象信息、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预警,确保企业及时掌握信息,增强企业主动预防能力,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水平。由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包括梅河口市)牵头建立应急资源共用机制,梳理统计辖区内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供水供电、物资运输等相关信息,便于开展应急救援时紧急调用,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是强化实战演练。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积极为企业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供指导帮助,并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在与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和吉林垂管局联合举办2次应急演练和消防技能大比武的基础上,形成地企联合应急演练和消防技能比武竞赛机制,每年举办一次,并将参加范围扩大到中粮贸易东北大区、供销粮油吉林有限公司和省农投集团等单位,实现以演代训、以赛促训的目的,为央地粮食企业火灾应急处置提供参考和示范,进一步提升企业应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大安全、大应急格局。
三、协办件办理情况
《关于推动吉林省玉米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树品牌、强推广,助推吉林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关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建议》3个协办件,我局充分做好配合工作,针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积极研究,与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反复沟通,及时提供答复意见,做好了协办工作。
四、办理反馈情况
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切实加强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反馈意见,向他们发送了征询意见表。我局把今年承办的1个主办件列入办理效果调研内容。由分管副局长带队,邀请协办单位人员以及代表(委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对收集的好意见、建议,我们认真听取、吸纳,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办理工作之中。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必须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代表、委员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理后,如实向他们汇报办理结果,发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听候回音和意见。
通过反复沟通,全面征求意见,坚持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我局主办和协办的提案均已获得了政协委员的满意答复。同时,我们已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全部完成办结工作。
特此报告。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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