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局关于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改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吉林分公司,中粮粮油吉林有限公司,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吉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的补充通知》(吉粮明电〔2013〕14号)要求,6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省粮食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即“百日行动”。为全面检验“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成效,省粮食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检查组,于9月12-16日对各级粮食部门及涉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进行了抽查验收。验收范围:包括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盐业集团所属的所有企业。中储粮直属企业抽查20%,其他企业每组抽查2-3户;抽查验收的重点:企业资质证照、消防审核验收、安全“三同时”、建章立制、安全储粮、作业现场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的方式:采取一听、二看、三现场、四反馈,对验收每户企业建立抽查验收档案。现将抽查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主要成效
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以及吉林德惠宝源丰“6·3”火灾事故后,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涉粮企业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扎实推进,检查彻底,整改积极,成效显著。涉粮(盐)企业落实责任人,广泛开展了自查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有库必到,有企必查,查必彻底,跟踪落实,杜绝了火灾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全行业零火险、零事故、零伤亡。本次抽查验收覆盖全省9个市(州), 44个县(市、区), 75户企业。从抽查验收情况看,多数企业杜绝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稳定,主要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识逐步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行动迅速,安排部署到位。做到重点任务、工作责任、检查力量、隐患排查、整改措施“五落实”,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黑龙江林甸、德惠宝源丰两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常提醒、常督导、常检查。各涉粮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安全生产氛围日益浓厚,切实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贯穿生产全过程,使全行业安全生产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分工细化明确,责任逐项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涉粮企业签订责任状,涉粮企业与科室,科室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加强企业监管,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了“要企业安全生产”到“企业要安全生产”的转变。
(三)制度不断健全,管理逐渐规范。涉粮(盐)企业规章制度、岗前培训、应急演练、预案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措施、隐患治理及整改落实等方面记录齐全,规范有序,特别是中储、省储、盐业等行业已形成一整套管理模式,做到了培训有计划、考试有试卷、演练有声势、考核有备案、自查有整改、整改有结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
(四)检查逐级进行,措施迅速跟进。企业、县、市按照规定动作开展了自查、普查、复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了跟踪督导,逐项落实的办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限,做到“隐患不消除责任人不解职,隐患不治理整改通知书不废止”;对重大隐患,在给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的同时,抄送当地安监部门,请求政府帮助督导。通过督导共整改隐患4068项,隐患治理率达到98%,其余隐患正在治理过程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过程中,全行业共投入资金1.5亿元对粮库消防、监控设施、用电设备、大型机械、露天囤防火等项目进行更新改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验收检查组共抽查了75户企业,排查隐患158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虽然没有发现较大隐患,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虽然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反复强调、部署、检查,但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存在侥幸思想和麻痹心理,应付检查、被动检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中省直企业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安全员职责不明,工作不落实,检查不配合。
(二)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三同时”规定落实不到位。部分粮库及盐业公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没有“三同时”验收证明,新完工的仓储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甚至个别企业新建罩棚仓、平房仓未做压仓试验,没有验收就已经装粮。二是特种安全设备维护不到位。避雷设备检测不定期,存在跨年使用、带病运行的现象。三是特殊工种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没有上岗证。四是登记统计记录不到位。个别企业对粮情检测记录记载不详细、不规范,通风前后检测记录无变化。
(三)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一是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虽然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应急演练制度坚持不经常,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存在只停留在书面的现象。二是作业现场缺少必要的警示和提示。锅炉房、烘干机等安全生产重地责任制、操作规程没有上墙,尤其是烘干机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火灾应急扑救预案和措施。三是粮情检测、安全防火、药剂管理、作业现场等具体岗位安全责任人不落实,现场记录不全。
(四)安全投入力度有待加大。部分企业负责人存在“安全生产投入只能增加成本没有效益”的认识误区,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欠账较多,老化严重,安全生产隐患较大。人员安全教育投入更是少之又少,导致企业员工不懂安全、不会安全的现象还存在,特别是露天囤“穿衣戴帽”等防火措施还不到位,存在火险隐患。
(五)现场管理有待规范。一是配电装置不规范。有的企业机械设备电源开关箱设计安装不合理,开关箱电缆没有绝缘套管或卡扣固定,有私拉乱扯电线的现象,开关箱无盖、无盒、无门,破损严重;输送机传动系统无防护罩或者有罩但起不到防护作用。二是机器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电子检温系统维修不及时,有的3-4个月不能正常运行,给安全储粮带来极大隐患;有的输送机升降电缆没有做浸油防护,锈蚀严重。有的钢丝绳破损,容易发生断裂,造成人员伤亡。三是安全警示标识少。有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不浓,安全警示不醒目,缺少车辆限速,消防栓、消防井、消防盖提醒标志,危仓老库、露天囤未拉警戒线。四是消防设施配置不全。有的企业灭火器数量不够、检测过期、摆放不合理,未配置防火沙箱,消防水带距离消防井较远、消防栓不出水等问题。五是储粮货位管理不规范。主要是露天囤防火间距小,个别露天囤倾斜。现场管理混乱,库区有烟头,摩托车、消防车、公务车随意停放,有的甚至停在露天囤附近。六是危仓老库“带病”装粮。有的企业库房墙内陷,破损严重,仍然装粮(盐)装资材。七是储粮安全存在隐患。个别粮库玉米稻谷生虫、生米象子,还有的出现生霉现象。八是药品库未安装排风、防爆灯、遮光设施,有的药品库甚至与巡更室、机修车间相连,不符合药品管理规定。
另外,盐业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是:安全培训有计划,但查找不到试卷;盐垛码垛超高、盐垛倾斜、盐袋直接泡在卤水中等,给储盐安全带来隐患。
三、下步意见及建议
针对本次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行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一切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储粮(盐)事故的发生,确保涉粮(盐)企业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粮食和盐业部门务必以大检查大整改为契机,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将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要开展“回头看”,查遗补漏,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涉粮(盐)企业要对现行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保粮制度进行梳理,逐项检查,缺啥补啥,要将规章制度细化到每个岗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务实、管用、会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导。省局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汇总,各企业都要在秋粮收购前对照检查出的隐患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务必将隐患彻底治理;各级粮食(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及中省直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好督导、跟踪落实工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局将结合暗查暗访,检查企业整改情况。
(四)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保证生产设施、生产资料、生产环境和场所、生产工具安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将安全资金的投入重点放在事先预防上。
各地要将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省粮食局。
联系人:闫晓春 0431-88545023
电子信箱:cc@jl.gov.cn
附件:吉林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验收企业情况登记表
吉林省粮食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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