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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安全(下)
                                                         

    三、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生产关系国计民生,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十一五”期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点要抓好以下5项工作。 

     l、以严格控制用地为基础,抓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护。在生产上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切实有效的机制与措施,做到中央要求的立足于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这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工作。我们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千方百计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要加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妥善处理经济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清退违规占用的耕地要对土地进行整理,对闲置耕地进行复垦,最大限度地保证粮食生产用地。同时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继续优化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要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增加化肥等农资的有效供给,尽快建立对农民用肥进行直接补贴的长效保障机制,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2、以深化企业改制为突破口,抓好流通体制改革。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粮食市场化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粮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近年粮价的波动和经济环境的变化等又暴露出一些问题。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一手抓改革不放松,一手抓发展不动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积极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巩固扩大改革的成果,充分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对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深化企业改制要从3个有利于出发:一是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负,促改革,扩大增量;二是有利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盘活资产;三是有利于进—步促进涉粮部门的联系,加强友谊,形成合力。通过改革,减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重负,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转化企业经营机制,做大做强一批粮食企业,保障粮食安全。

    3、以加强粮食物流设施建设为基础,抓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已经形成框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粮食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粮油购销市场化,必须有市场作依托,发挥其沟通产销、调节余缺、引导生产、服务消费的作用。地方要建设好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使之成为当地的粮油物流中心;要改造提升初级形式的小型集贸粮油市场,使各类市场规范化、制度化,逐步采取现代贸易方式,与现代物流的发展相结合,向五中全会指出的“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前进。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我市粮食供求平衡主要依靠市场来调节,粮食市场已成为实现供求平衡的主要载体。为此,我们要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力气,加快以粮食物流设施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争取通过几年努力,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覆盖全市、辐射周边、多层次的粮食市场体系以及多元主体参与的流通体系,增强调节功能,确保粮食安全。大力推进和深化与粮食主产区的购销合作。继续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和“互惠互利、同等优先”的原则,使粮食产销区建立更紧密、更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销区各类粮食企业和个人到粮食主产区通过承包土地、租买仓库、创办企业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产区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和中介组织在产销协作中的作用。政府要出台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举办粮食贸易洽谈和展示活动。

    4、以提高政府调控能力为目标,抓好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是新时期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要根据五中全会精神,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粮油的宏观调控,制订落实应急预案,把握全局,规避风险,使粮食工作能够应付任何复杂隋况的出现,立于不败之地。当前,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3项工作。

    (1)进—步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体系。三级粮食储备体系是改革开放以来粮食工作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尽管它还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其重大的、历史性的作用是抹煞不了的。在“十一五”期间,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重点是使它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调度灵活、搞活增值,进入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的基础作用。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可满足应急供应的成品粮,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调控物资。

    (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加工网络和供应网络。要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建立应急加工网络。被核定的定点粮食加工企业可享受农业龙头企业有关政策待遇,在紧急状态下,政府实行统一调控。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建立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粮食应急供应点应委托军供网点、粮油经营大户、连锁超市和信誉好的零售商店承担。原则上1个乡镇(街道)要有1至2个应急供应点。应急加工点和应急供应点由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应急加工点和供应网点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紧急时能用得上。

    (3)进—步完善粮食市场监测和预警报告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粮食部门要会同农业、物价等有关部门负责对粮情的监测预测,认真收集掌握和分析整理粮食产量、消费需求、库存和粮源、国内外粮食产销政策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科学依据。每个县(市、区)都要确定一定数量的粮价报告点,专人负责,定时报告。一旦发现粮食市场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5、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契机,抓好监管体系建设。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实行依法管粮,努力提高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水平。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建立粮食执法机构,落实编制、装备和经费,推进粮食行业的依法监管。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食特别是出库粮食的质量管理,严格出库质量检验报告制度。加强全社会粮食行业管理,认真执行新粮食统计制度,充实和调配好人员力量,逐步建立完善全社会粮食经营企业统计制度和最低库存制度。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加强上市粮食的质量监督检查,对进场粮食实行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巡视制度,防止劣质粮食进入市场。进—步强化陈化粮监管,严防陈化粮进入口粮市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粮油”。严格把好军供粮源质量关,对粮源采购、加工、包装、供应实施全过程监控,保质保量做好军粮供应工作,使部队满意。

    (作者:冯森 单位:浙江省台州市贸易与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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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8 09:26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粮食局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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