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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三年四月三日) 同志们:
根据局党组讨论的意见,我对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今年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2年,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按照反腐败三项格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新的成效,在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政策灌输,设违纪“高压线”。对去年中纪委、省纪委和国家粮食局召开的多次重要会议,局党组都严肃认真对待。在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每次都专门开会组织传达贯彻,并确定一段时间,深入学习讨论、消化理解,做到把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原原本本地交给各级领导干部。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政策界限,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逢年过节,局纪检组都要组织学规定,打招呼,设违纪“高压线”。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局召开了两次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局直属单位班子参加的机关干部大会,福升同志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专门提出明确要求。此外,由局人事处牵头,机关党委和纪检组共同加强了对200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选题,省局和处(室)、直属单位两级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逐一对照,逐项查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是加强检查,强化了监督。在制止和纠正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中,以及在重要的节、假日都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人事、党委人员参加,对局机关处室和局直单位进行抽查,确保不发生收送问题。此外,对“一个重点、四个加大力度”等重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也组织了重点检查。为了强化对局管干部的监督,依据有关规定,以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制定了《吉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加强对局管干部监督的试行办法》,不仅把干部监督内容由原来的遵纪守法,扩展到包括工作作风和道德建设在内的全方位监督,而且还严密了监督方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程序,使干部监督更具完整性和操作性。
三是深化教育,弘扬了正气。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全局处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复习考试。去年9月份,全局60名处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了复习和考试,一些公出的处级干部回来以后,都认真参加了补考。通过复习和考试,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了党政纪条规。结合通报李铁成等案例进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使大家提高了法纪观念,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此外,局纪检组还在《吉林粮食》刊物上,宣传了我系统纪检监察优秀干部,榆树市粮油购销公司纪委书记魏旭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宏扬了敢与腐败斗争的正风正气。
(二)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去年,我局加强了对系统查办案件的指导。年初,局纪检组下发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确定了查办案件的八个方面重点,提出了主动出击要求,全系统查案工作有了很大进展。据统计,全系统共收到举报266件,初核206件,结案106件,给予党纪处分26人,政纪处分1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24万元。
在指导系统认真查办案件的同时,也加大了省局自办案件工作力度。去年立案2件,结案3件(上年结转1件),给予党政处分4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3人。一是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调控处、财会处人员参加,与吉林市粮食局、农发行组成省、市联合调查组,对吉林市东关粮库套取挪用粮食收购资金购买陈化水稻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清了该库以弄虚作假手段,在其分库虚开收购码单,套取收购资金,购买陈化粮入库,严重违背了资金封闭运行和国家及省有关陈化粮销售的有关规定的问题。为严肃纪律,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厂长和党委书记均予撤职,追还农发行资金236.7万元。并按“查教结合”原则,将此案件向全省粮食系统发了通报。二是局纪检组和机关党委配合,对我局原驻外单位一名副主任工作失职案进行了查处。查实其在兼任该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办的粮库主任期间,长期没有过问粮库工作,并将公章、名章、放在他人手中,致使该库在经营业务中,套取榆树市粮食收储公司大量粮款,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该副主任政纪处分。三是办结了上年结转的一局直单位股票案,可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目前,我局纪检组在查2件。
(三)继续推进行风建设工作
去年以来,我局把行风建设同学习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结合起来,各单位都能认真对照先进典型,深刻剖析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行风建设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去年8月,在省纪委派驻(派出)省直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局纪检组将我局《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推进粮食系统行风建设》的工作情况做了汇报,得到了省纪委的鼓励。
为了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福升同志亲自修订,省局制定了《关于在粮食收购中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在去年11月份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粮食工作会上,做为正式会议材料发放到全体与会人员,会后又以省局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要求重点抓好“一个树立”“三项制度”,即牢固树立为广大农民服务思想,粮食收购中对广大农民实行“服务承诺制”,对实名举报违纪问题的实行“投诉反馈制”,对行风建设重视不够出现问题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以严格制度、严密程序、严肃处理违纪,确保行风建设成效。在收购期间,通过省局组织8个工作组和监测站组织5个工作组的两次大检查,可以看到,基层普遍认为在粮食政策调整幅度较大,保护价下调,保护价粮收购数量缩减的情况下,由于加强了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收购工作较为顺利,到今年2月末,全省已累计收购新粮223亿斤。
(四)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一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去年六月份,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后,局党组认真学习云坤书记讲话,学习白城市委等5个单位的先进经验,对照先进查找差距,进一步提高认识、做细工作,在原定责任制基础上,制定了省粮食局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结合分管工作规定了每个党组成员的具体责任。并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二是加强了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建设。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省局各处室加强调查研究,从治本入手,严密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机制上防范违纪问题发生。具体是:(1)研究制定了省粮食局《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境)人员的规定》,明确规定凡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公务出国(境),必须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2)制定了《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调入的规定》,严格了编制和人员管理。(3)制定了《关于加强局直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4)制定了《省粮食局机关工作规则》,规范了机关办公程序。(5)制定了《省粮食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制度》,使班子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6)制定并经省政府批准了《陈化粮处理办法》,规范了陈化粮处理程序和制约措施,保证了公开、公正、公平。(7)制定了《吉林省粮食局党组对提拔任用干部实行纪检部门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严把选人、用人关。(8)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局管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了对处以上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制定和落实上述规章制度,使我局各项管理严密、规范、有序,堵塞了漏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在充分肯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有的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中央三令五申的各项规定,在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私设“小金库”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并不能主动自查自纠;经济违纪的问题在我局也是存在的,有的还比较严重;个别单位对反腐败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的效果体现得不明显;有的单位和部门还存在好人主义庸俗作风。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此外,纪检监察人员较少,任务很重,素质也不完全适应,很多时候忙于应付,学习和调研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也都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2003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任务,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在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惩治腐败上狠下功夫,使我局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切实为发展粮食经济服务。
(一)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资材采购、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和工程招投标以及陈化粮处理等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继续狠刹收送歪风,单位和个人既要做到不收,也要做到不送。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认真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也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要通过组织检查、个人自查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群众监督等措施,推动上述规定的落实,尤其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2、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1)对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的小汽车,认真进行检查纠正。(2)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房改之机以权谋私,坚决查处住房方面违纪的典型案件。(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全面推行“三定、两不准、一公开”(定地点、定人员、定标准;不准私客公请、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招待费公开进帐)制度。(4)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金库”,对边反边犯,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5)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肃查处巧立名目变相公费旅游问题。
3、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1)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粮食经营、资材采购、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2)严禁个人及家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严禁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4)严禁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5)严禁利用企业的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局直企业和事业单位经办企业的监督,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不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收礼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着重查办(1)资材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环节发生的案件。(2)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3)要针对粮食系统特点,查办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经营中发生的违纪案件。(4)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5)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6)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和人事、审计、财会等部门要搞好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注意从信访举报中筛选出案件线索,切实搞好初核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上报结果。严格执纪执法,不许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对说情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坚持“查教、查建、查纠”相结合,重视办案的治本功能。
(三)切实纠正不正之风,树立“诚信、勤廉、服务、奉献”的行业新风
行风建设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重点抓好三项任务。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要通过对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为“三农”(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服务的思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把粮食的发展同农村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为“三农”服务中发展和振兴粮食。
二是继续开展树行业新风活动。把树立行业新风活动同深入开展“学、做、创”活动结合起来,不仅要按省委要求,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做、创”活动,而且要在全系统职工中深入开展,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广大职工学赶先进,做勤廉公仆(职工),创一流业绩,通过开展“学、做、创”活动,努力在全系统树立起“诚信、勤廉、服务、奉献”的行业新风。
三是继续纠正新粮收购和陈化粮处理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点查处粮食收购工作中的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和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低价收购高价入库,以陈充新,虚报瞒报库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财政补贴,以及陈化粮处理中以好顶次,卖转圈粮等行为。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全省粮食系统的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事关全局,要在党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围绕粮食经济工作,抓好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1、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活动。在政务公开方面,主要按照省纪委对权、钱、人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把需要公开的事项、依据、范围、形式、责任等对职工或社会公开,既要公开内容,也要公开结果。确保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各项重大事项和执行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的实施。各级粮食部门也应按此要求做到政务公开。企务公开主要是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组改制、人员分流实施方案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公开。实行公开制度应注重实效、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要根据群众关心的问题,确定公开内容和办事结果,让群众自觉接受和从心里信服。
2、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促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认真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实行纪检部门一票否决的制度,并逐步建立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考察、评价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对局属单位的定期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和实行干部岗位交流和干部任免回避制度。促进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示制、试用制等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3、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为做到从严管粮,减少和杜绝以粮谋私等问题,逐步做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对以往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抓好落实。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特点,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化可操作性。要加强和完善对局属企业、事业单位监管制度,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各项经济管理工作之中,并力争把工作做深做细,严密堵塞易出现腐败问题的漏洞。
(五)深化教育,强化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一是贯彻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的原则,认真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扎实深入地开展好“学、做、创”活动,把学习汪洋湖、郑培民等先进典型同学习本系统、本单位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勉敬业、廉洁从政,勇创一流业绩,为粮食经济发展建功立业。同时要广泛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党、政纪条规。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力争在任何复杂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二是强化制约机制,切实搞好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重要权力进行分解制衡。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和述廉制度。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实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要认真实行《吉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对局管领导干部的监督办法(试行)》,不断总结经验,把监督落到实处。要通过卓有成效的教育和监督,筑牢自律和他律两道反腐防线。
三、扎实工作,狠抓落实
为切实搞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工作中要努力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局机关各部门和局直各单位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定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各单位都要通过抓几件实事,尽快解决一些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果。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抓得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确保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的落实。
今年上半年,省纪委要组织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及早组织自查,找出薄弱环节,予以改进和加强,用我们的扎实工作,迎接省里的检查。
(二)严肃执纪,正确运用政策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还要注意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从维护稳定和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的问题。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积极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其他人问题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宽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要以教育为主,帮助其吸取教训。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澄清和保护。对确有错误,群众意见比较大,但一时难以查清事实的,可以进行组织处理。要通过从严执纪和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更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搞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有纪委机构的单位,纪委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按照省局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没有专门纪委机构的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党总支或党支部书记要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还要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专职或兼职纪检员。全局纪检监察机构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任务和职责,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要适应反腐败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积极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处在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第一线,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和抵御腐蚀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尽职尽责地完成党赋予的神圣使命。
同志们,今年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非常繁重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的各项任务要求,振奋精神,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促进粮食经济的发展。
(200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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