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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粮仓〔2006〕49号         签发人:李贺军

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六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6]97号)要求,现将《2006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六月一日

 

 

2006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六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6]97号)要求,今年6月1日-30日继续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效果,结合全省粮食系统实际,特指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为主线,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1日—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1日—30日,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配合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1日,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及基层企业要设立宣传站,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干部职工及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四)组织有奖征文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面向全省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由省粮食局报送给省安全监管局参与评审,特别优秀的文章将在《吉林日报》等报刊刊登,并向国家有关刊物推荐。
    五、组织领导
    成立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省粮食局副局长李贺军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局仓储处。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契机,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为确保储粮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企业要在总结前四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一符四无”、害虫防治、度夏度汛等粮食仓储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比赛、消防演练等具有实际意义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好落实安全月活动,保证生产、防火安全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组织企业开展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责任制落不实,防范工作有漏洞,消防设施不完备,有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限时限期,监督整改。省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地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2006年7月15日前报省局仓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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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30 08:57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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