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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局长联系“直通车”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省局修定了《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局长联系“直通车”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年4月23日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局长联系“直通车”制度

     

      按照《推行厅局长“直通车”制度暂行办法》(吉政办函〔2020〕44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内建立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服务的“直通车”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效能,积极主动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减轻基层负担,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主体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

      二、实施内容

      “直通车”制度研究解决问题的范围包括:

      (一)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二)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重要事项。

      (三)报省局审批的“优质粮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四)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在粮食收储、盐业市场监管、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中遇到的需省局帮助解决的问题。

      (五)落实省局决策要求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需要省局协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省局解决的困难问题。

      三、实施方式

      (一)定期召开视频会议。一般情况下,由省局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吉林省电子政务外网视频连线提出问题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由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各县(市、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可到所在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参加视频会议。

      (二)问题处理流程。省局实行首办负责制,负责受理、解决、反馈全过程。一是汇总问题。由各市(州)部门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开发区)部门提交的问题事项,填写《问题提交清单》(附件1),通过局长联系“直通车”专用电子邮箱(jllswzzfc@163.com)报省局(省局门户网站已设立专栏)。二是省局相关工作人员填写《问题交办清单》(见附件2),经主管领导批示后,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作预处理,能够在视频会议前处理的,应在视频会议召开前予以答复;不能在视频会议前处理和答复的,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应在视频会议召开之前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视频会议上予以答复;对不能在视频会议上答复的复杂问题,会后由主管领导召集相关处(室)研究解决,并形成“问题反馈清单”,及时反馈。需要向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请示支持的事项,由省局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及时提请上级研究解决。问题处理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1个月;对情况特殊无法办理的问题事项,应明确告知,同时做好备案。

      四、督促检查

      省局政策法规处对各地提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问题事项台帐,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同时纳入局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五、相关要求

      省局和各市(州)、县(市、区)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微信群,便于及时沟通情况。

      附件:1.问题提交清单

      2.问题交办清单

      3.问题反馈清单

      4.微信群二维码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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