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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

    吉粮仓联〔2022〕44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规〔2021〕2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将其纳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任务,强力组织推进。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是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提升粮食供给安全保障能力的内在要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粮油消费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走深走实。

      二、围绕“六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

      各地要充分运用首轮优质粮食工程既有成效,围绕推进“三链协同”,实施“五优联动”,补短板强弱项,做实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应急保障能力、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和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打造“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优质粮食增加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一)推进绿色仓储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依托现有粮食仓储资源,鼓励因地制宜升级改造仓储设施,提升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推动粮食分品种分仓分等管理和使用,满足“优粮优储”需要。推广低温内环流储粮技术,完善粮情在线监测和智能化控制功能。鼓励实施高标准粮仓升级改造,配套绿色环保的仓储工艺和高效的进出仓接发设施,提升深度清理净粮能力。

      (二)推进品种品质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优质粮食供给能力。结合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建设,引导优选优质品种和示范种植,扩大优质粮源基地,推动标准化生产。完善引领优质粮食的相关标准,倡导适度加工,支持精深加工发展,延长产品链条,提高粮食加工综合利用率,提升粮食品质,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持续打造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带动一批具有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健全特色优质粮油产品直供直营直销体系,完善优质粮食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提升优质粮油消费服务水平。

      (三)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发展壮大“好粮油”示范企业,提升粮食应急生产、加工、物流和储存能力,拓展“好粮油”门店应急功能,增强粮食保供能力。实施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完善应急保障网络,构建“粮食135应急保障圈”,健全平时服务、急时保供、战时应急的供应体系,确保市场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响应迅速。

      (四)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平台功能,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系统,整合集成粮食特别是“好粮油”产品检验监测信息资源,形成动态信息数据库,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数字化水平。制定修订“吉林好粮油”相关标准,健全粮油标准体系,提高粮食产品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立“好粮油”产品追溯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开展“吉林好粮油”产品追溯工作试点。

      (五)推进自主机械装备应用,不断提升粮食作业机械化水平。鼓励企业采购国内自主研发的先进粮机装备,支持粮食企业在粮食清理、干燥、仓储、装卸、运输、加工等环节,升级配置粮食收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型装备和“四散化”运输装备等。支持粮油加工设备智能改造、绿色改造,应用先进的粮食质量快检、清杂和高效加工等设备。

      (六)推进粮食产后节约减损,不断提升营养健康消费水平。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粮食产后减损技术应用,促进粮食收购、清理烘干、仓储物流、加工利用、销售和消费等环节的减损降耗。提升粮食产后服务功能,解决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种植农户在粮食清理、烘干、储存等环节的难题。推广简洁高效安全的农户储粮装具,实现农户安全储粮和科学储粮。依托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宣传、爱粮节粮教育、营养健康普及,倡导城乡居民储存必备粮食。

      三、切实抓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各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发力、严格考核、逐年推进的原则,统筹安排年度重点任务和实施内容,做好年度间建设内容的衔接,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融合建设项目,促进协同发展。

      (二)统筹政策支持。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商品粮大省奖励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各地应综合考虑本地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内容、财政收支情况等因素,可统筹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支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开展;要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做好同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形成共同参与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的合力;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储备。各地要优先支持纳入省“十四五”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的重大任务或重点项目,建立滚动项目库,充分盘活利用现有仓储资源,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推进局面。要精心推选一批符合支持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强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项目与“六大提升行动”的适配程度,确保审核通过的项目能顺利实施。对脱离地方实际、建设条件及资金不落实、无法按时开工、无法如期完工的项目,不得向省里推荐。

      (四)强化项目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协调和帮助解决各地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按期调度和报送项目进度,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各地要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情况同步上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每月通过项目库上报资金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发生较大变化需作调整的,需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同意。项目管理可参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强化考核监督。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各地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各地要增强绩效意识,认真做好绩效自评,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举措落实、项目实施进展、资金管理使用等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展迅速、实施效果良好的市县和企业,在下一年度可继续给予支持;对进展缓慢、实施效果不佳,以及未按承诺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县和企业,核减项目支持规模,相应扣减已拨付的补助资金直至取消项目补助资金支持。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8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30日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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