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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 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粮科函〔2021〕48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仓〔2021〕102号)要求,省粮食和储备局将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现将《2021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相关活动。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仓〔2021〕102号)和《关于举办2021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吉科发政〔2021〕42号)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2021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活动时间:2021年5月22~28日

      活动主题:科技助力节粮减损,创新保障优粮供给

      二、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参加国家、省科技周活动。组织省内涉粮高校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2021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科技成果、科研团队、科研机构与企业“三对接”活动;省局组织参加在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举办的“2021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全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以设立专家咨询台开展专家咨询、与群众互动,展示粮油标样,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等形式,现场进行粮油营养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以展板展示的形式宣传吉林大米和吉林鲜食玉米品牌。省局及长春市局在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街道富丰路社区开展粮油营养健康科普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普及粮油健康消费科普知识。开放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实验室,组织涉粮高校学生参观粮油检验仪器设备及操作流程,为学生提供接受粮油科普教育、了解科技知识的平台,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二)组织开展省内粮食科技周系列活动。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步开展粮食科技周活动。一是省局组织召开全省鲜食玉米线上科企对接会议。届时省内涉粮科研机构鲜食玉米行业专家就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进行解答和培训,科研机构向企业推介科研成果,搭建平台实现科企有效对接;二是各地结合“优质粮食工程”,“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宣传推介等项内容,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的“五进”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乡村安全储粮行动。制作播放《科学储粮、减损增收》宣传片,组织各地科研、质检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屯,现场传授庭院安全储粮技术、经验,推广新型储粮装具,指导农户安全储粮,促进颗粒归仓,实现安全储存。四是组织开展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利用全媒体、活动现场和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粮油营养健康和节粮减损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自制有特色的科普宣传品。

      (三)各地要组织局机关科(室)、涉粮高校相关工作人员在线观看、浏览国家局在线上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各分会场地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请各地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五)要求真务实,杜绝形式主义,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让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达到惠及百姓的目的。

      (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杜绝奢靡浪费行为。

      (七)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统筹组织安排辖区县(市、区)活动的开展及宣传资料发放等项事宜;并于5月14日前报送本市(州)局科技周活动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手机)、宣传资料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6月10日前报送本地科技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含照片、视频及自行制作的宣传资料样品)。

      联系人:产业发展处王立昌,联系电话:0431-85343415、17790086207,邮箱:308054479@qq.com。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3日 0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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