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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局财政资金使用,提高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我局决定采取公开招标评审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我局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单位。
一、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政府采购资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已进行备案);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二、报名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复印件。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中央投资项目预备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批文或证书;
(三)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办公场所、技术力量、业绩(近2014-2019年完成项目招标代理情况)情况;
(四)招标代理方案。针对我局情况,应配有三年以上招标经验的人员开展工作,熟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近三年内所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情况。
(五)服务承诺。响应业主需求的时间,招标质疑投诉的受理、解决程序及处理的能力。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情况;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报名相关事项
1.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6时止,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报名地点:长春市西民主大街725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8楼,联系人:裴春华,电话:88580027。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择日组织招标代理机构评选,对选定的中选单位在我局官网进行公布,并向中选单位下发“中选通知书”。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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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2日 15: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