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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省粮食工程系列
职称参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现将全省粮食工程系列职称参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全省申报粮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评人员。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18年2月4日(星期日)。
前48号答辩人员请于上午8:00前签到并参加答辩,49号以后答辩人员请于12:30签到并参加答辩(答辩顺序详见附件)。缺席答辩评审的参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答辩地点:吉林省粮食局二楼会议室(长春市西民主大街725号)。
三、答辩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每名申报人员。
(二)答辩采取答辩人自述和专家问答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5分钟。答辩人自述时间为2分钟,主要结合个人专业技术工作进行情况介绍。自述后由评审专家围绕答辩人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实际贡献等进行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联 系 人:孙 野 陈玥宏
联系电话:0431-88585875 18943697806
0431-88582289 18744050088
附件:粮食工程系列答辩人员顺序表
省粮食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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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30日 1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