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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汛和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中省直粮食企业:

      目前,全省粮食库存高、露天储粮大、储粮形态多样,随着汛期来临和气温升高,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汛和安全储粮工作,做到早预判、早安排、早抢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隐患,做好防汛工作

      (一)排查整改到位。要对防汛和安全储粮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查出的漏洞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到位。仓房要真正达到上不漏、下不潮。对地势低洼的仓房门口加设防水墙,并能及时排除积水;对露天囤(垛)等露天半露天储粮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土场地搭建的露天储粮设施,要抓紧疏通沟渠,保证排水设施通畅,加固粮食棚盖和囤顶、囤帽,防止雨水浸润和渗漏等情况发生。做到库内不积水、不浸粮,发现有漏雨、塌底、倾斜或囤皮达不到安全度夏度汛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对需要转移的粮食,要抓紧组织人力、物力,及早抢运,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所有排水管道(沟)要及时进行清淤除障,或根据需要进行改造,保障水道畅通。对曾经发生过洪涝灾害和地处沿江、沿河、地势低洼易受水患威胁的库点及露天储粮货位要重点排查。

      (二)物资队伍到位。要成立防汛和安全保粮工作抢险队,备好充足的沙子、土袋、抽水泵和车辆等必要抢险物资,科学调配抢险物资,合理布置物资储备点和储备方式,一旦出现险情,确保物资、人员、后勤保障和资金等立即就位、迅速行动,有效应对,抢险保粮。

      (三)监测预警到位。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掌握汛情变化,做到早联系、早知情、早预警、早报告、早部署。要加强汛期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办公电话及人员手机要24小时畅通,确保防汛工作信息准确、决策科学、调度灵活、指挥有力、组织有序。

      二、夯实基础,促进安全储粮

      (一)认真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培训。要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培训方案的通知》(吉粮仓〔2016〕149号)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按照在地原则,组织完成对企业的培训,实现对所有粮食仓储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和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一规定两守则”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行为,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将培训情况报省粮食局仓储处备案。

      (二)严格执行“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加强粮情检测,搞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做好露天储粮货位“披、苫、垫、挂”的整理,发现粮情异常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坚决杜绝粮食结顶、挂壁、发热、霉变、生虫等问题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害虫防治。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制定防治方案和熏蒸计划。对非烘干入库的粮食要重点监测虫情,对发现虫害的粮食货位,应立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密闭熏蒸,主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科学决策,周密部署,规范操作,确保除虫彻底和人身安全。在药剂使用环节上,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防止药剂流失造成意外事故。

      (四)做好不安全粮的处理。发现粮情异常时,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储粮安全。对仓房储存发热的粮食要通过局部翻动、开沟散热、通风降温、灌袋移到仓外等方式进行处置;储粮罩棚、露天囤(垛)要在天气晴朗时,针对粮情,采取打开通风口、揭开苫布和顶部囤帽,或采取较高功率风机通风等措施进行通风散热,防止因局部发热造成粮食进一步大面积劣变降质。

      (五)持续推进仓储规范(6S)管理。按照省粮食局《关于推进粮食仓储企业(6S)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去年试点基础上,继续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推进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粮食仓储仓储企业规范化(6S)管理。今年各粮食主产市(县)要至少建成1个6S管理示范库,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推行6S管理要达到60%以上。

      三、落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防汛保粮负责制和值班值守制度,各级责任人要坚守岗位,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逐岗落实防汛保粮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细化防汛保粮应急预案,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防汛保粮工作。

      (二)开展企业自查。各涉粮企业要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开展自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要加强对露天半露天储存、未经过烘干直接入仓、储粮设施不完备的粮食进行检查,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开展监督抽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省直单位要适时辖区内和所属粮食企业开展安全储粮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请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粮食局、中省直企业填写《2017年全省夏季防汛保粮联系人及电话登记表》和《2017年全省粮食行业防汛物资准备情况统计表》,于7月18日前报省粮食局仓储处。

      联系人:侯婧,电话:0431-85343383

      电子信箱:cc@jl.gov.cn

      附件:1.2017年全省防汛保粮领导小组登记表

      2.2017年全省防汛保粮物资准备情况统计表

      

      

      

        省粮食局

      2017年7月12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4日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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