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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中粮贸易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吉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吉林大米产业联盟企业:
由福建、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等十一省粮食局和中粮集团主办,福建省粮食局承办的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将于2017年6月18-21日在福州市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展厅举办。主要内容:粮食贸易洽谈、合作项目签约、供求信息发布和粮油产品、机械设备、科技成果展示等。现就我省参会参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产销对接洽谈
各级粮食部门要把开展粮食产销合作作为搞活企业经营、解决收购资金和防止出现“卖粮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市县粮食局要努力转变“坐家等客”的思想,牵头组织粮食企业走出去,拜访老客户,寻找新商机。各粮食企业要围绕代收代储、粮食贸易、异地储备、订单收购和基地建设等合作项目,积极主动与福建省各级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进行对接洽谈,力争达成合作,实现共赢。请市县粮食局和各企业(集团)统计汇总今年年初以来与福建省企业签订的粮食贸易合同(协议),填入《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作项目统计表》(附件2),5月23日前报省粮食局市场流通处。
二、提供可供粮源信息
“福建粮洽会”组委会将编印《粮食供求信息指南》,向全体与会代表发放,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各粮食企业不论是否参加会议、参加展示,都要利用好这一机遇,提供可供粮源信息(重点是今年秋后可代收代储的新粮),在扩大企业宣传面和知名度的同时,为福建省客商寻找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信息资源。请市县粮食局和各企业(集团)统计汇总粮源信息,按《2017年吉林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统计表》(附件3)格式填报,5月23日前报省粮食局市场流通处。
三、组织企业参展
省粮食局将在“福建粮洽会”4号展厅设立吉林粮食展区,集中展示吉林大米、玉米等粮食品牌,开展现场宣传、销售和品鉴活动。省粮食局大米产业处、科技产业处和省粮食行业协会牵头完成展区统一设计和装饰,6月16日前完成布展工作,17 -21日进行集中展示。请市县粮食局和各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主动参展,填报《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加展示企业情况表》(附件4)和《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加展示企业人员名单》(附件5),于5月15日前上报。参加大米展示的企业报省粮食行业协会,参加玉米展示的企业报省粮食局科技产业处。为便于企业参展,参展企业与会人员由省粮食局统一预定入住宾馆。
四、组织企业代表参会
福建省是第一缺粮大省,“福建粮洽会”为粮食产销合作搭建了很好的学习交流、洽谈合作平台,请市县粮食局和企业(集团)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积极组织企业代表参会,填报《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会代表名单》(附件6),于5月23日前报省粮食局市场流通处。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代表根据福州市部分宾馆客房信息(附件7),自行预订宾馆,费用自理。
(二)参会代表根据会议时间,自行前往福州市,6月17日到入住宾馆报到,按时参加会议。
(三)所有表格均上报电子版(相关表格可在省粮食局网站下载),附件2、3、6报省粮食局市场流通处,附件4、5报省粮食局科技产业处及省粮食行业协会,请各单位务必按时上报。
省粮食局市场流通处联系人:
于志远 电话:0431-88584384(传真),15304453353
电子邮箱:595721832@qq.com
省粮食局科技产业处联系人:
王立昌 电话:0431-85343415(传真),17790086207
电子邮箱:308054479@qq.com
省粮食行业协会联系人:
杨 威 电话:0431-88519789(传真),18584326656
电子邮箱:121622042@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日程安排
2.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作项目统计表
3.2017年吉林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统计表
4.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加展示企业情况表
5.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加展示企业人员名单
6.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会代表名单
7.福州市部分宾馆(酒店)信息
省粮食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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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8日 10: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