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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趴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吉粮明电[2016]20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

      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为保证“地趴粮”整治取得扎实成效,确保农户庭院储粮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农户适时售粮

      从当前粮食市场形势判断,近期玉米价格已处于相对高位,各地要加大信息宣传服务力度,引导农户抓住有利时机,及早卖粮,特别是“地趴”储存的粮食应尽快出售。

      二、指导农户安全储粮

      对近期不准备卖粮的农户,一定要千方百计,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搭建简易储粮装具,使庭院粮食立体储存,实现离地通风,防止霉变坏粮,造成损失。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粮食局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议由市县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地趴粮”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深入村屯及农户,督导检查“地趴粮”整治工作,按要求及时通报各乡(镇)“地趴粮”整治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的,要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强化调度

      为及时掌握“地趴粮”整治进展情况,省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明年3月末,以乡(镇)为调查单位,定期调度各地“地趴粮”专项整治情况,由市县汇总,将结果及时报送省粮食局及当地政府。白城市、松原市及所属县(市、区),公主岭市、双辽市、农安县等重点市县实行日调度(11月17日开始),其他市县实行周调度(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6:00时前,并请各地明确一名联系人。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粮食收购政策改革后,农户庭院储粮工作的严峻性和整治“地趴粮”任务的艰巨性,要将“地趴粮”专项整治纳入市县及乡镇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专项整治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及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抓好农民减损增收工程,确保农户储粮安全。

      附件:全省农户安全储粮暨“地趴粮”专项整治调度表

      省粮食局联系人:仓储处  薛忠宝   0431-88545023

      邮  箱:165178146@qq.com

      吉林省粮食局      

      2016年11月14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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