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今天是:

erji.jpg
当前位置: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    

    关于做好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农业银行各分(支)行:

      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粮食局牵头,财政和企业注资,共同设立《吉林省玉米收购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府增信,金融企业协同支农的新机制,撬动社会金融资本放大倍数投入,解决玉米市场化收购新形势下,拟入市收购的社会多元主体玉米收购资金贷款,满足收购需求,确保农民粮食及时变现。为有序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简化程序,缩短企业贷款审批时间,现就做好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利用政府增信,解决收购资金的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粮贷挂钩、风险共担、专注粮食、封闭运行”的原则,确定入市企业“白名单”及玉米收购资金授信规模和运行管理办法。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范围

      本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原则上优先安排纳入吉林省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内的企业,同时,兼顾近年来新建大型企业。

      三、认真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银行要按属地管理原则,抓紧组织银企对接。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认真考察企业财务状况、生产运营情况、偿还贷款能力等基本信息,及早确定拟入市收购企业信用等级,核定授信规模和一次性最高贷款限额,为企业入市收购玉米贷款审批缩短时间,支持企业快速入市,按时履约。

      四、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认定工作

      政府增信主要是解决“银行有钱、门槛高、放不出,企业缺钱、信用低、贷不到”的问题,对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银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有钱收粮”作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重要手段来抓。要密切配合,分别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倒排工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认定任务。各地务于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纳入地方收储保障体系的企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认定完毕,并于12月5日前将认定结果分别报送省粮食局和省农业银行。

      附件:企业信用评级授信情况汇总表

      省粮食局联系人:郑博元 王兰

      联系电话:18946786888 0431-88580019

      传真:0431-88549674 电子邮箱:jlxbywb@163.com

      省农业银行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431-82093566 18604306568

      电子邮箱:8650981@qq.com

     

                                         吉林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

                                                    2016年11月13日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11:09:00]

  •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趴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 省粮食局关于举办全省粮食行业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