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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吉粮盐联〔2019〕41号)。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以《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对食盐经销主体经营行为、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销售无碘食盐和碘浓度不达标食盐、食盐质量以及跨省销售食盐五个方面重点监管。

      《通知》强调,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要充分认识食盐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发挥职能优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盐业市场监管效力,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06日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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