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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中国华粮吉林分公司,中粮粮油吉林有限公司,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吉粮集团,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提早做好2014年接新准备,保证国家粮食政策的顺利实施,保护农民利益,省局决定对全省涉粮企业的经营、收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我省境内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收储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国有粮食企业、非国有粮食企业以及加工转化企业。
二、调查时间
调查共分二次,第一次以6月末为调查时点,第二次以8月末为调查时点。
三、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涉粮企业基本信息,粮食购、销、存以及收储情况。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县(市、区)粮食局要指导涉粮企业认真填报《粮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整理汇总后报送至市(州)粮食局,再由市(州)粮食局审核后分别于7月4日和9月4日前与6月份、8月份报一同上报至省局调控处(邮箱jlls2178@163.com),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粮食局直接报送。请中省直相关企业通知所属企业配合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四、 有关要求
粮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数据是制定粮食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企业按照调查填报说明(附件2)认真填报,如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调查工作,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联 系 人:刘喆 郑博元
联系电话:0431-88549574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填报说明
省粮食局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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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1日 15: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