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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公示
根据《吉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经核查:长岭粮食收储加工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辉南县楼街粮库、延边粮食局直属粮库有限公司符合吉林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13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省粮食和储备局仓储管理处,0431-88545023,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725号。
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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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7日 14:22:00]